档案局(馆)的主要职能如下:

   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全区的档案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
   负责接收和收集区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街道办事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和与馆藏有关的各种资料,并负责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管理,积极提供利用;

   负责接收全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档案,进行管理并提供利用,以及相关的业务指导工作;

   组织指导全区的档案理论、科学技术研究和档案保护、档案宣传、档案教育、档案干部培训等工作,推进档案资料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

     开发档案信息资料,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